李 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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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倩,中国共产党党员,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七级职员,现任纪委监察处宣教与综合事务主管。该同志时刻以“忠诚、干净、担当”的纪检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高,大局意识强。工作勤勉务实,善于创新,爱岗敬业,奉献投入,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。

该同志积极发挥办公室承上启下、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,把规范高效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。起草纪委办公室日常管理系列办法并严格执行,规范各项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;善于把握工作的重点难点,全面收集信息做好预案,为领导决策提出科学参考;充分考虑干部师生诉求,从一点一滴维护好师生利益,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,热情主动推动落实,有很强的执行力。

该同志紧跟中央政策和学校要求,用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事务:带领办公室同志一起对无法参加集中培训的干部送学上门,保证干部岗前廉政教育的及时性和全覆盖;不断更新干部廉政培训内容,通过对国家最新政策权威解读和干部管理责任、经济责任介绍等新的形式内容,增强干部知责、明责、担责的意识;协助领导谋划组织“阳光校园、廉洁交大”、“明规守纪、立德树人”宣教系列活动,多方沟通协调,创新活动方式;组织并参与纪检干部深入基层、深入师生讲廉洁,精选案例贴近师生生活进行正面引导;根据高校特点整理编印《教育系统案例汇编》,加强警示教育;建立“思源清风”微信平台和短信平台,充分利用新媒体将廉洁教育日常化。

该同志在参与的纪律审查工作中,严谨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:与外籍调查对象谈话时,该同志熟练使用英语进行问询,并设计中英双语谈话记录表,提出核心问题,写明真实性和责任承诺,保证谈话记录的真实完整;在参与违纪案件调查中,与领导一起多次与当事人、亲属、所在单位领导沟通,做好思想工作,避免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。

该同志执笔起草的学校落实两个责任经验材料、明规守纪手册报道和学习贯彻《准则》《条例》报道先后在《陕西日报》《中国教育报》《教育纪检监察》上刊发;撰写的文章《纪检队伍自身建设研究》被评为2015年陕西省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讨会” 一等奖、《构建“守纪律讲规矩”的校园文化》在学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摘编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,论文《打铁如何自身硬》获学校2015年思政年会征文一等奖。2016年在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直属高校纪检干部培训中,被选为唯一的一名基层纪检干部代表发言并获得广泛好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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